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或者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从下述四个方面认定:一、客观方面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四、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