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不是行政强制执行。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在证据有可能灭失;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证据进行保全。
去法院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由起诉人自己决定。 法律不强制原告起诉时候必须申请财产保全,只规定原告起诉时候申请财产保全的,对于情况紧急的,应该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未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房子被保全的后果有:所有人将被禁止房子出售、转让等行为,其不履行义务的,可能将该房子拍卖、变卖。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
保全败诉之后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的申诉申请,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 当事人应向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能够证明申诉主张的其它证据材料。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造成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时间之前去申请而不需要起诉的时候才申请,这两种都可以用来保护可能会造成的财产损害。
保全的适用条件为: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