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1、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2、全面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4、其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