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我国《担保法》第四条对此作了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我国《担保法》第四条对此作了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
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关系有以下2点:1、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一定中断。形成此种情形的原因主要是,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关于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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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由于股权是一种非物化的权利,其价值的实现绑定在企业的存续和经营上,因此很容易受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我国《担保法》第四条对此作了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
1、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
因你与张某仅仅是在借条上载明“担保人周某、张某”,未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故你与张某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你可以向张某主张替你分担部分已还借款。因你与
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限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