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刑事诉讼中,是没有保释这样一种说法的,与之对应的概念应该是取保候审。 1、如果是治安拘留不能取保候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2、如果是刑事拘留,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又称为保释,是将犯罪嫌疑人通过交纳保证金的形式保释出去,但是如果需要审判某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案件时,被保释人应当当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被派出所拘留的保释方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派出所拘留的,在拘留期间,其本人或者其家属可以书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等符合取保的条件的人可以保释。
如果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以被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虽然酒驾被二次拘留,但是如果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以被取保候审。
妨碍公务罪可以申请保释,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拘留只要符合保释的条件就可以保释。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并保证随传随到后,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构成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保释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诽谤罪的处罚一般都比较轻,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没有危险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假释与保释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法院判决的;而保释还是在法院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 2)期限不同。 3)适用的条件不同。 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监狱提出,报法院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
民事拘留不可以保释。取保候审适用于刑事拘留。
保释出来有暂时的自由,但在保释期间需遵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动情况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