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是需要联系保险公司的。追尾之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应该拨打报警电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律师,但不是必须要请律师。 具体要根据诉讼当事人的法律水平与能力、案情的复杂程度来确定是否需要请诉讼代理人。如果自己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与诉讼应变能力,则不要请诉讼代理人,待裁判结果存在明显不当时再提起上诉;要是自己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则需要请诉讼代理人来更好的维护自我权利。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写诉状、举证、辩论,提供当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规帮助,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认定肇事方具有交通事故逃逸情形下,强制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法律上是否能够得到理赔。 交强险能够得到赔付。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形下,如果肇事车辆经查明已投保交强险的的,保险公司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是有权向肇事方行使追偿权。商业险会有“逃逸商业险免赔”这一条款,即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的。
如果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根据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当发生事故需要理赔时,为了能尽快使理赔的钱到位,请第一时间将票据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都有各自的理赔规定,在票据齐全,并且核实无误的情况下,有的保险公司规定,一万块以下的,并且没有人伤事故的赔款,在一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一万块到三万块的赔款,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可以到账。
车辆转让未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应当赔付。机动车所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发生交通是事故的,不因此免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若为交强险之外的商业保险,应当以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理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理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其中的人身损害就包括误工费的赔付。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不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致使交通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会有“逃逸免赔”这一条款,即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的。
车辆发生自燃保险公司不会赔偿。如果车主投保了车辆自燃损失附加险,那么保险公司会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