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以往是拒赔,但现在超载不再是拒赔的事由,而作为扣除10%免赔的事由。现在的拒赔事由主要有以下几项: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2、
保险公司拒赔条件: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
保险公司拒赔条件: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
轻微脑震荡误工费要求支付保险公司是否认可,要根据实际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存在着误工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误工费用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停放高空坠物受损优先找致害方索赔,如果致害方不愿意赔的,写索赔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司就可以理赔,保险公司后期会向致害方代位追偿。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根据情
车主垫付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不一定全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车主同意的驾驶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交强险也好,还是三者险也好,都是对车不对人的,所以车辆发生事故的时候只要驾驶人自身没有问题,保险公司一般会赔偿。不过司机千万不能肇事逃逸,更不能酒后驾驶,这两者都会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而且如果发生这两种情况的话,驾驶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别人经过车主同意,开了车主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由于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酒驾方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如果保险公司垫付费用的,可以向酒驾者追偿。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不要酒驾甚至醉驾,在我国交通事故责任方一般归咎于醉驾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还是犯罪的行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建议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车辆未年检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的,保险公司不能拒赔。但机动车商业保险是否赔付,则应当依据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约定来确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