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