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以及监管要求,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对实际赔付的身故保险金的金额总和(包括各个保险合同、各家保险公司)有限制。具体如下:(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而航空意外身故、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制;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也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