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担保有效期为六个月。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信用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