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滚利的借条不合法。 民间借贷“利滚利”是不合法的。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受强迫出具的借条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如果以暴力方法强迫他人写借条,甚至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根据规定,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借钱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借条但是没有支付借款的借条,都属于无效借条。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凭证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以及即使立了案可能会败诉。
被撕的借条原则上有效,但是要负举证责任,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
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撕毁借条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产罪,目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
欠条不是本人亲自签字的,欠条无效,当然如自愿追认、认可的,有效。
欠钱被起诉了但没有欠条,对方也有可能胜诉,欠条不是债务的唯一凭证。
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辅佐,如证人,欠款发生的原因,或者对方自认等。
一、欠条和借条具有不一样的性质,二者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二、二者的诉讼时效也不相同。 三、二者在诉讼中所提交的证据也是不一样的。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