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