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
债权人是权利享有者,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债务,与之相对,履行债务的人也就是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对存在而不是绝对存在的,生活中既不存在绝对的债权人,也不存在绝对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债权人同意之后的转让继续有效,不能反悔而撤销。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利转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
不得发生债务转让,债务转让行为无效。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条规定与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