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应向合并后的公司主张债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根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其中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
债权人不能否要求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
1,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2,债权人会议成员的确
债权人首先有知情权: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情权。合并当事公司有义务向本公司债权人告知合并的事实及其享有的异议权,我国《公司法》第184条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