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条件根据《合同法》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追讨欠款需要的证据: 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二、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三、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由所有债权人组成,是一个临时性机构,不是民事活动的权利主体,其所作出的各项决议要由即等相应机构执行。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2)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依是否具有表决权分为两类: 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②无表决权的债权人 (3)当债权人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虽享有表决权,但所代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一般认为它系附属于债权上的一种权利,属于实体法的上权利。 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法律依据】 《合
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组成。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如果是转让全部债权,该债权即由原债务人移转于受让人,转让人丧失债权,债权人不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力;如果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力。另外,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