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若需要停止缴纳是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当地要求的资料直接到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申请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停保流程: 1.参保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申请报告,提交给业务经办人员; 2.符合条件的经管辖所所长审核后,业务经办人员将停保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提示参保人员到银行存入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如个人决定不再续缴社保养,则可选择暂停参保,无需进行额外手续办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亦可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员工停保业务操作,无需再次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若劳动者暂无在相应用人单位任职,此后便可自主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缴纳所需之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