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后失业金还可以用原单位的。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保险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失业补助金停止领取方式:【1】重新就业的,一般情况下重新就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之后,社保系统就会自动登记用户的工作信息,就会在重新就业当月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 【2】应征服兵役的。 【3】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已经移居境外的。 只要是符合以上几种条件的任意一种的,都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参保人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