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在偷小孩的过程中,对方使用了严重暴力,威胁孩子或者威胁家属,家属出于防卫的目的将偷小孩的人打死,防卫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则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在发现他人偷小孩之后,已经将其制服的情况下,出于泄愤目的,滥用暴力,将偷小孩的人过度击打导致轻伤、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三、在发现他人偷小孩之后,因抓捕过程中使用暴力不当或者过度,不小心将偷小孩的人致死的,依法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