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偷渡两次属于情节严重吗
一年偷渡两次不属于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为三次或者以上。情节严重,包括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渡。如果只有两次则不构成犯罪,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