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同时也提到“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今年6月1日,国家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第十八条规定:“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进全国性立法。出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为家长是否遵守法规的衡量。
中国交规规定了4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2岁以下的孩子是不能够做副驾驶上的。 我国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不会处罚。对于车辆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搭载儿童行为的,交管部门主要以教育和劝导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