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钱再给看合同有效吗
“先交钱再给看合同”这一做法在法律上通常是不被认可的。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应当先签订合同,再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付款。如果要求先交钱再看合同,这实际上剥夺了消费者或交易方在签订合同前的知情权,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这要求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条款。同时,民法典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有权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