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打架一方先动手一般要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进行处罚。
寻衅滋事是会区分谁先动手的。寻衅滋事罪为行为人出于主观目的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扰乱社会秩序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打的一方出于防卫心理进行防抗,可能造成行为人损害的,不会以寻衅滋事罪处理。
打架的责任是不分先后的,因为打架斗殴可以说是双方都有过错,也就没有了偏袒的一方存在了。无论是先手还是后手,只要殴打他们并且造成一定的伤害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最轻的是属于治安管理的处罚: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先动手打人反而被打伤,报警后如果情节轻微的,警方可以调节处理,先动手的人虽然为受害人,但是鉴于其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过错,后动手打人的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无法调解处理的,则需要对打人者予以治安处罚。
打架时,对方先动手却受伤的,需要本人负责。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只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事纠纷先动手的,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如果仅仅是打架斗殴尚未造成他人伤害,但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会受到处罚,双方都有责任都会受到处罚。 如果在双方伤情严重程度一样的情况下,先动手的一方可能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有一方伤情更严重,则对方可能承担更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