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被告人的行为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
诈骗罪符合以下条件免于刑事处罚: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免于起诉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免于起诉的,国家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法律依据】 《赔偿法》规定,要求请求赔偿人应该先要向有义务赔偿的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在申请复议的时候或者是请求行政诉讼的时候一并提出。根据受到损害程度,可以提出赔偿的要求。但是第一个要求是上诉,不
刑事案件中双方达成何解判免于刑罚后不能再上诉,即不能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被告人与原告之间达成了和解状态,原告签订了谅解书,被告人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对醉驾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一定数值以下的,未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较小,且未有其他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等等,法院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 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
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不能不吊销,醉驾即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驾照也必须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玩忽职守免于刑事处罚需要罚款,玩忽职守免于刑事处罚,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等于免除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降级等。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