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为非运营车辆; (2)车辆核定载人数为6人及以下; (3)行驶证上注明的车型:轿车(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普通客车、微型越野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小型专用客车; (4)注册登记日期必须在2010年9月1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