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八月十五高速不免费,正常收费。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文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仅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但不包括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所以正月十五、八月十五高速不免费。
中秋小长假高速不免费,中秋节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免费通行时间范畴。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电话恐吓,已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当时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报案的。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的,可以通过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去法院的值班律师窗口咨询或者也可以在网上咨询免费律师。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那么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 对于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由于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有免费打官司的律师。 1、申请人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应当法援的情形,可以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国庆节假期高速免费时间为7天,时间为10月1日0点—10月7日24点。 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是免费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不合法。公司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合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免费保管有保管义务。免费保管属于无偿保管合同。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且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话,就保管物的丢失、毁损不需要赔偿;反之,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