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财物,是在尝试获取不法或不道德之利益,往国家公职人员手中递送者,即构成我国刑法所定义之“行贿罪”。 然而在此前提之下,若行贿者能够预先自我揭示其行贿事实,即可酌情适度减轻惩罚甚至避免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地,在受贿者被正式调查之前主动承认并交代其介绍贿赂行为的中间人,亦有机会获得相应程度上的从轻处置或免去责罚。
免除处罚为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随宣告其有罪但并不对其判处相应刑罚的行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治安拘留啊,就是对那些违反了治安管理的人,短时间内限制他们自由的一种处罚。但你知道吗?有些情况下,这种拘留是可以免除的。比如说,那些十四到十六岁的小年轻,或者是十六到十八岁的初犯少年,还有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家,孕妇和正在喂奶的妈妈们,以及生病特别严重的人,还有那些喝醉酒的哥们,他们都有可能不用被拘留。当然啦,免除拘留并不代表他们的行为就不受处罚了,比如可能会被警告或者罚款。而且,如果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那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大家还是要遵守法律,别做违法的事哦!
犯罪嫌疑人若被人民法院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决定,是否会被开除公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也有可能被开除公职。法律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给予处分。
赡养义务符合相应情形地可以免除。 赡养义务解除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孕妇犯罪不可以免除刑罚,但是对于孕妇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如果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不适用死刑,即使是被人工流产的,亦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债权人可以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 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下列情况可以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2.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运输毒品罪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预备犯; (4)犯罪后自首的; (5)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 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 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中国刑法中通常将免除处罚与减轻处罚,或者与从轻、减轻处罚并列规定在一个条文中,供量刑时选择适用。 刑法理论上,免除处罚有“法定免除”和“酌定免除”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