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党委主要有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工委,省和市还有研究室、台办。省级还有一些诸如高教工委等专门的委员会。另外,还有各级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是地方党委主要的工作部门,上述三个部门在地方党委实施政治领导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地方党委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新的建设课题,也需要党委的工作部门不断开拓新资源、新境界,开创新局面,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真正提高执政能力。
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至五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