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入户门应内开,但是特殊情况,入户门内外改外开,要同时满足两点要求: 1.在门全开的前提下,不影响周围邻居的来回走动,保证与邻居家的入户门不会出现“打架”的现象; 2.不影响走道以及楼梯平台的疏散。有些老房子一层两户人家,楼道狭窄,内开改外开阻挡了楼梯走道。 外开门虽然好处多,尤其对于小户型而言,门向外推,可以节省室内空间,一旦有紧急情况也方便逃生。但是入户门改外开的,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入户门改外开违反了《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