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高温费一般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发放。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一种)。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1.江苏。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