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赔偿的修车期间的交通费不合法,追尾只造成车辆损伤,当事人没有人身损害,不适用赔偿交通费。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
关于个人需要赔多少这个问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由于电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因此不存在无证驾驶之说,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承担是看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其中的责任来划分的,是否负全责这需要看驾车人对于交通事故中处于什么样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协商解决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发生车祸事故,赔偿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
交通事故后,从法律上讲,对方并没有垫付医药费的法定义务。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
交通事故撞伤人后,应当交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赔偿的范围包括: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
联系不到对方时,可以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通过交警来联系到对方。也可以等待对方主动联系。或者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先行找保险公司理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
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一致请求交警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可以着手准备解决事故赔偿问题。如果服从责任认定书的话,那就是赔偿问题,可以选择调解或诉讼解决纠纷。全责全赔。
正常行驶撞到逆向行驶的摩托车,是摩托车负全责的。任何车辆逆向行驶都是要负全责的,因此摩托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也要负全责。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全责,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