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这是指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务员
公务员法修改内容包括: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
公务员法已经实施了12年,2018年11月1日,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全国人大网上首次亮相,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新公务员法按照程序将会于2019年6月前实施。 与现行公务员法对比,其中一个重大的改变就是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实行职务系列与职级系列并行。明确提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
目前,公务员职级晋升配套实施细则还没有正式出台,关于职级套改,职级晋升还没有明确说法,具体实施细则会在6月开始明确。 新公务员法把职级分为了以下类别: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
四级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
国家公务员退休,指国家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法定退休条件为:公务员达到国家规
公务员停薪留职规定:停薪留职这政策在国家公务员法出台已废除。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科级到处级干部可提前内退,一般为十年休假。 公务员这职业比较特殊,也是国家授权执法人员,没有办法进行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政策在国企,事业单位有制度。一般为24个月。到期不报到视为自动开除。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一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根据《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在我国,下列七类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