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