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