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设立子公司的规定是《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经理职责和权限是:对董事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权;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机构设置方案的拟定权;对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议聘请权;对公司具体规章的制定权等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我国股东的权利包括: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五、退股权 六、知情权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