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 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二、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虽然公司诉讼的处理结果会间接影响到股东的利益,但股东的利益和意见已经在诉讼过程中由公司所代表,则不应再追加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公司对外进行的诉讼。对于已生效的公司对外诉讼的裁判文书,股东不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