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属于公安侦查阶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禁驾10年。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
有下列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
一般刑事案件在移交到人民检察院之前,我国公安机关都要提前进行预审的。也就是说在交到我国人民检察院的时候,公安机关是连同证据一起提交的。当然,处理醉驾案件也并不例外。嫌疑人被批捕后,公安机关必须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故预审也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是,根据《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枪,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的各种枪支。 第三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以工作必需、规范管理、保障使用、确保安全为原则。
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
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 157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