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算贪污吗?严格来说使用公款吃喝的算贪污。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公款吃喝违反我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送礼、请客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资财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公款吃喝构成贪污罪,定罪标准是: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 1、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贪污罪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是贪污罪的主要客体。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