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二:首先,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其次,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依法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
一般情况下,办理身份证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照片、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2、户口本;3、居住证。身份证办理手续: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3、填申领导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5、交工本费;6、发放身份证。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包括这个国家的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虽然属于公民,但不属于人民的范畴。换句话说,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一个单独的个体无法称为人民。公民属于个体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可以落实到某个人的身上。
公安局先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申请检察院逮捕。
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公民的16项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诸如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以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有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其他义务。另外,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公民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是享有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共事务的权利的人,这是公民定义。公民应该是具有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务活动能力的人:这是公民身份或公民资格。一方面,根据政治权利的平等原则,每个国民都应该享有政治权利,都应该享有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务活动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根据人作为政治动物之本性,每个国民都具有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务活动的政治能力:实在的或是潜在的。
公民监督权的对象包括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