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好。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地点: 1、道里业务受理网点,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 2、铁路分中心办事大厅,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 3、道外业务受理网点,地址: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4、南岗业务受理网点,地址:南岗区三姓街61号; 5、香坊业务受理网点,地址: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6、平房业务受理网点,地址:平房区双拥路11号; 7、松北业务受理网点,地址: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1、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 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如果卖掉现有房产,并且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是需要在工作日进行办理的,而且在行政批复也是按照工作日来约定时间的。而中秋节放假是属于节假日和休息日,所以承诺时间会向后延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0)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2)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4)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提取事项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其中(1)、(2)、(5)、(7)、(10)-(14)九项提取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