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期间,单位是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各地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上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缴纳比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