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借贷额度的计量,要根据还贷本领、房价价格、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借贷最高限额四个要求来确定,四个要求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债人最高可贷数额。 不超出借债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量的借贷额度,即借债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本领系数)×借贷时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固定的,可凭个人流水账等材料进行申请提高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且贷款的最高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公积金贷款流程一般如下: 1、提交资料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4、缴费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