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监护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维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监护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四类。 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
办理遗赠公证需要的材料: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遗赠协议书;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是否需要公证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二)、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
婚姻双方进行财产协议公证,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其次,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
办理监护权公证应该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收养子女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
遗嘱公证可以更改。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的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的条件有: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使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 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其他人办理。
办理房屋赠与与公正的手续有: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提供共有人同意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提交该集体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