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一般不是公证才有效。公证只是增加了该协议的证明效力。普通协议的生效条件为,双方就协议内容达成协商、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等。
婚内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公证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相应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但若当事人约定公证为协议生效条件的除外。
公证婚前婚后财产的步骤如下:当事人应向具有公证资格的公证机关提交申请财产,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关依法受理,并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老人订立的遗嘱没有规定要强制公证,是否公证由老人自行决定,不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带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以及所需要公证的材料,具体以需要公证的事项为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一般来说去公证处需要带以下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在法律上证明对方拥有该住房产权。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一、只有拆迁合同,不可以做房产公证,但可以做房屋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协议公证。 二、房屋逝迁协议公证: 1、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各专业银行规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定,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
可以公证,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
执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法律公正的两个方面,其中事实公正可以包含在实体公正之中。
老人的房子要给子女,房子只办公证手续未办过户手续,这个房子仍然是老人的,公证手续只是对老人将房子给子女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率。房产证不过户,只办理公证,在法律上,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公证只能证明原产权人和新产权人之间,有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意向,公证的只是合同的合法、真实性,并不能产生转移产权的法律效力; (2)只有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才是真正地完成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房屋所有权人才由原产权人变更为新产权人。
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