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不公证。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遗嘱的类型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这五种,即只要符合这五种方式中任何一种的要求,这份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立遗嘱可以不公证。
出售税费一般需要缴纳的税种视不同情况,可能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⑴、你卖出的房屋如果自用不足5年,那么就要按房屋卖价的5.5%缴纳营业税(包括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的个人所得税、0.5‰的印花税。 如果你的房子属于非普通住房(别墅等),还要按你房屋卖价的1%缴纳土地增值税。 ⑵、你卖出的非普通住房,自用超过了5年,需要按房屋买卖差价的5.5%缴纳营业税,按房屋卖价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0.5‰的印花税。 ⑶、你卖出的普通住房,自用超过了5年,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那么你的卖房收入将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遗产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房产继承可以不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公证不是房屋遗产继承必经程序,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赠与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如果申请公证的,要如实说明公证事项,并且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变更抚养权不需要公证。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如果协商不一致则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即可,变更抚养权协议不需要公证。
办理结婚证公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十五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是看是否公证,而是看保证书的内容。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证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