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取保候审条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
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的规范名称为公诉科,曾经叫起诉科,公诉科是人民检察院下设科室之一。 公诉科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在检方(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最少1个月。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再移送到检方,期限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
案子到了公诉科严重,绝大部分会被起诉,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主要负责下列工作: 一、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查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二、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四、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五、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公诉科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
1、诉讼包括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拘留、逮捕、审判;对民事案件的受理、调查、收集证据、调解,以及当事人起诉、应诉、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或辩护等。 2、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