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对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条件的规定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是经过诉讼人民法院判定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
扶养关系,在特定范围的亲属间一方须对他方承担以生活扶助、供养为内容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前者为扶养义务人,后者为扶养权利人。对于继父母子女之间,在一般情况下,是
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
过继是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如养父母(家)为其后嗣。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本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是一种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关系,它不能通过“声明”而脱离,也不能通过法律手续而解除。父母永远是亲生子女
离婚后同居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
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同居一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
过继是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如养父母(家)为其后嗣。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