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不是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非典型担保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以特定物为担保标的、用以保障特定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 由于非典型担保本来不是作为担保物权的预定制度而由立法者设计出来的,而是作为别的制度存在。因其具有内在的担保作用,在实践中便被作为一种担保手段来运用,并逐渐得到各国判例的确认。也正因为如此,各国学者对非典型担保的种类认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例如,日本学者认为非典型担保包括临时登记担保、回赎、再买卖约定、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则认为非典型担保包括让与担保、卖渡担保、所有权保留、代物清偿预约、抵销等。尽管学者对非典型担保的种类认识不一,但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作为非典型担保的代表,则得到各国学者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