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遗弃老人不构成构成遗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养老院对于老人没有抚养义务。
建养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和申报,分两种,一种是盈利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另外一种是申办非营利福利机构手续和流程,需要到当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即可。办
养老院照顾不周,造成老人摔伤,存在疏怱大意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老人被送入敬老院后,敬老院便负有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的责任,需要在能力范围内避免对老年人生命健康有损害的情况发生,并且当危险发生时及时制止,防止后果严重化,否则敬老院将承担过错责任。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通常会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疏于看护导致老人摔伤,就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理应为老人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养老院拒绝赔偿的话,摔伤的老人家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养老院赔偿,如果养老院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养老院需要举证老人摔伤与养老院的工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养老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通常情况下,老人在养老院摔伤,并且骨折,主要是养老院的责任。 一般在老人进入养老院之前,老人的子女都会和养老院签订协议。协议中一般会规定,养老院对老人负有看护老人的义务,老人出现此类症状往往是因为养老院疏忽导致的,所有当事人有权要求该养老院进行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等。
养老院申请营业执照的步骤: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内由所在县(市)区容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意外死亡赔偿金一般由死者的被扶养人自行协商仅限分割,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即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
私人开办养老院的,都需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 申办人持材料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备案需要的材料包括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要求的承诺书等。
养老院土地用地的政策如下: 1、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所使用的土地。 2、对土地用途确定为社会福利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50年;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