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养老女婿的概念,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结婚后,由双方协商并自愿选择在男方家庭生活,还是到女方家庭生活。 不论在哪方家庭生活,女儿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女婿都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 不过,尽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所以女婿对于伴侣的父母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是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婿对伴侣
法律没有对养老女婿的规定。 法律上没有”养老女婿“的概念,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男女双方结婚后,由双方协商并自愿选择在男方家庭生活,还是到女方家庭生活。 不论在哪方家庭生活,女儿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女婿都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 不过,尽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所以女婿对于伴侣的父母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但是只要
如果双方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小且双方同意的,那么应该属于对老人的“孝心”,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婚内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如果这笔钱是双方放在“父母”那里保存,或者一方的个人行为,且数额较大的,那么应该认定为婚内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
养老分红保险的特点是稳定,安全,不会被挪用,保证领取。分红型养老保险是在利率波动及通货膨胀为背景,而产生的具有较强的防止利率波动及抵御通胀能力的产品,是养老金有效的补充产品。 《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养老社保补缴的相关规定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和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 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中,也没有儿媳的位置。 我国婚姻法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
子女养老的法律法规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痴呆老人入院期间留伤痕,如果有证据证明养老机构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养老协议包含的内容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1.考虑到父母们随着年纪的增大,身体的病痛难免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不便,尤其对于有突发疾病的预防要求老年人居住周围一定要邻近相应的大中型医疗机构,以便于生病时得到及时抢救和治疗。 2.挑选周围交通便利的住宅。 3.年轻人工作繁忙,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上学下学,基本都是父母代劳,因此小区附近一定要有教育场所,方便老人照看孙子。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