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1.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六种: (1)国家资本: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不论企业的资本是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投入的,只要是以国家资本进行投资的,均作为国家资本。 (2)集体资本:是指由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金。 (3)法人资本:是指其他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的资本。 (4)个人资本:是指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 (5)港澳台资本: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6)外商资本:是指外国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2.实收资本按照投资形式可划分为:货币资金 、实物、 无形资产三种。
1.拍卖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招标出让。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
1、范围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2、参诉理由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诉理由是,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因此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请求;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参诉理由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3、参诉方式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不可以主动追加;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申请参加或者由法院依职权追加。 4、诉讼权利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但是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有权提起上诉,调解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 需经其同意,调解书应当送达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签收前反悔的,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主要包括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 对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还应当完善一系列配套性措施:(1)完善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办法(2)配套建立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让办案绩效不合要求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3)科学配置办案团队,专业化与扁平化相结合(4)推广科学办案方法,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5)加强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分级考核、定期通报(6)多措并举增补辅助人员,努力做到省级层面达到 1:1 比例配置(7)对司法辅助事务进行内部集约化管理、外部社会化购买(8)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辅助法官办案,建立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9)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法官、检察官培训力度,加强边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以下产品为经营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土地转让合同的书写内容主要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转让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的情形、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信息等。 土地转让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 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离婚使不自由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自由的婚姻创造条件。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结婚自由。”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以下几条: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